10月9日,有“婚戀網站第一案”之稱的網站會員訴世紀佳緣案,進入上訴程序。原告劉擎在一審敗訴后,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上訴。成都網站建設
原告網上交友被騙
一審判定網站無責
2009年6月,劉擎注冊成為世紀佳緣網站會員。2010年2月1日,劉擎通過世紀佳緣與一名自稱擔任某國企財務總監(jiān)的非認證會員劉某相識,隨后二人開始線下交往。2月28日,身為某國有大型投行產品經理的劉擎,在與劉某介紹的泛華集團人員去遼寧考察投資項目時發(fā)生車禍。車禍處理過程中,劉擎發(fā)現(xiàn)劉某在世紀佳緣網站上的注冊信息為虛假信息,遂向網站進行投訴。在此過程中,劉擎經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這位劉某是一位“慣犯”,受害者并不止她一個。此后,劉某便杳無蹤跡,劉擎一直無法與其聯(lián)系上。
5月初,劉擎將世紀佳緣告上法庭。劉擎日前接受《證券日報》采訪時坦承,選擇這個時點起訴世紀佳緣,是希望能夠借世紀佳緣赴美上市備受關注時,增加此案的影響力。
劉擎在訴狀中認為:被告未盡到保證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的義務,致使原告相信其所提供的虛假信息,導致原告浪費了時間和金錢且情感上受到了嚴重傷害。
世紀佳緣則表示:原、被告雙方合同是互聯(lián)網服務合同,不是婚介居間服務合同。提供真實資料是會員的義務,被告作為網絡服務提供商,對會員提供的資料僅是形式上的審查,無實質審查的資格和條件,保證會員資料的真實性不是被告的義務。
9月19日,法院做出一審判決,駁回原告劉擎的訴訟請求。判決認為:原告購買了世紀佳緣郵票及“鉆石會員”服務,世紀佳緣依據約定提供了相應的服務內容;對于《世紀佳緣注冊會員條款》中的“免責條款”,世紀佳緣采用了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標識予以注明,并對會員交友的風險進行了相應提示。對于會員投訴,世紀佳緣設置了排查、監(jiān)控和屏蔽手段處理不良會員;鑒于互聯(lián)網廣泛、迅速、即時、隨意、互動等傳播特點,根據目前現(xiàn)有的網站管理方式和技術手段,網站不可能對所有會員全部信息進行事前逐一審查,且網站也沒有權限和資質核實會員信息。所以,網站的審查、監(jiān)管義務應以確知網上注冊信息虛假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。
原告不服一審判決
提起上訴
一審宣判后,世紀佳緣CEO龔海燕(微博)在接受《證券日報》采訪時表示,尊重法律判決結果,同時再次表達了對某些人利用世紀佳緣平臺行騙的深惡痛絕,“世紀佳緣希望每一個會員都能有愉快安全的征友歷程。但基于目前互聯(lián)網的復雜環(huán)境以及整個誠信體系的匱乏,海量信息平臺難以確保每一條都是真實的。我們也非常同情劉擎的遭遇,希望大家在追求幸福的同時,一定要擦亮雙眼,增強防范意識理性交往。”
不過,劉擎在接受《證券日報》采訪時則表示對此判決不服,并于10月9日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上訴。
劉擎在上訴狀中稱: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,以世紀佳緣為代表的網絡婚介是以互聯(lián)網為形式提供婚介信息服務,是一種簡單化、標準化、網絡化的婚介,以促成未婚青年男女婚戀為目的,不論其形式如何,不改其婚介的本質。2009年5月4日,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、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邀請被上訴人等婚介機構共同制定并發(fā)布了GB/T 23861-2009《婚姻服務標準》,標準中明確規(guī)定:“婚介機構要查驗征婚者的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學歷證書等身份證明文件;讓有婚史的征婚者出示離婚證明或喪偶證明;要求征婚者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登記表,并簽署個人信息真實性聲明”等。被上訴人作為參與行業(yè)標準的起草者、制定者,進一步證明盡管被上訴人是網絡婚介,但是也應該遵循《婚姻服務標準》,對征婚者的身份進行嚴格審查。
據劉擎向《證券日報》透露,其現(xiàn)在忙于集結更多網絡征婚被騙者,準備提起集體訴訟。
Copyright since 2005,問鼎科技(58wd.com) 服務電話:400-666-4165 地址:成都市IT大道蜀清路239號 蜀ICP備10202221號